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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 2.2.1 源起故事: 女性受压迫源于其生物学与生理学特征在战争、工具设计等历史偶然中,被转化为对生殖能力与劳动的制度化占有和剥削。
- 2.2.2 维系机制: 父权制通过社会制裁、男性对女性性的控制以及对社会性别/生理性别范畴的社会构建,将女性禁锢在为男性提供服务的从属角色中。


激进女权主义者对女性从属地位起源给出的所有解释都或多或少地围绕女性特有的生物学(biology)或生理学(physiology)展开。
玛丽·简·舍菲认为,女人天然有着无法填满的性胃口,这和她的多重高潮能力有关。倘若这种性驱动不加以抑制,会破坏家庭单位并使男性无法确认其父系身份(paternity)。苏珊·布朗米勒将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归结为人体解剖学差异:阴茎可被当作强奸的武器,而阴道则成为强奸的场所。布朗米勒将强奸的可能性描述为「一种有意识的恐吓过程,所有男性借此使所有女性都处于恐惧状态中」。恐惧催生支配。舒拉米斯·费尔斯通认为,女性的压迫源自她在生殖中的角色。由于怀孕和哺乳期带来的沉重负累使她的身体更虚弱,进而催生出一种基于生理性别的劳动分工,这令女性不得不依赖男性并因此居于从属地位。玛丽·戴利认为,女性创造生命的能力赋予她们独特的才能,但这些才能随后被男性持续贬损。苏珊·格里芬认为女性更贴近自然,这种与男性的差异同样遭到了男性的贬低。
艾莉森·贾格尔批评激进女权主义倾向用女性生物学特征解释女性受压迫的原因。她认为这种聚焦是危险的,因为它将女性遭受的压迫自然化,进而使这种压迫看似具备合理性,特别是当提出的解决方案被证明无效时。然而她的批评过于武断,因为她未能区分生物决定论(biological determinism)、生物本质论(biological essentialism)和生物学解释(biological explanation)。生物决定论是女权主义者理应反对的,因为它主张女性人群的生物学特征决定她们的社会劣势地位(同理,男性人群的生物学特征决定他们的社会优势地位)。这里存在一种宿命论或必然性:某类人类群体拥有这些特定的生物学特征,就不可避免地注定会陷入更糟糕的境地。如果问题是「女性是如何陷入被压迫境地的?」,而答案是「她们的生殖器官」,这极易让人陷入思维桎梏,认为女性在任何可能的世界中都会遭受压迫,仿佛女性的生殖能力与压迫间存在某种天然共生关系。
然而生物本质论——即生物有机体具有本质(必要)属性的观点——未必有错,而单纯的生物学解释更是无可指摘。娜塔莉·斯托尔贾曾指出,在女权主义理论中,对「本质论」(无论在生物学还是其他层面)的指控往往言过其实,「本质论」早已沦为一个「辱骂性词语」。划定某一阶级成员身份的单一充要条件能被概括为该阶级成员的「本质属性(essential properties)」,但这并不必然涉及对这些成员的任何规范属性的主张。仅凭对某一事物的定义,并不能推导出成为该事物是好是坏,抑或成为该事物比成为其他事物更好或更坏。
一位激进女权主义者可能会说,在我们世界的真实历史中作为女性受压迫的必要充分条件在于:一个人有女性性欲(舍菲)、有阴道(布朗米勒)、有怀孕的可能(费尔斯通、戴利),或是有更加「动物性」的具身经验(格里芬)。这些主张的另一种表述方式是,这些相关属性(relevant property)是作为女性受压迫的本质属性(essential property)。这在描述意义上是「本质论」的,但该词何以会成为辱骂性词语尚不明确。只要我们认为事物能被划分为各类,且不认为所有类别的界限都模糊不清,我们就有兴趣去给出定义。
当女权主义者反对本质论的理由是它将一种固定且不变的天性归于女性时,她们在把生物本质论和生物决定论混为一谈。当她们反对本质论的理由是其不可避免地将某些人——即那些不具备本质属性的人——排出在外时,那她们在为「包容性」预设极高价值,以至于要求人们放弃一切生物学定义1。这种预设远谈不上理所当然。
最后,很难看出有什么充分理由反对单纯的生物学解释。例如,波伏瓦依据女性生物学特征就女性的压迫给出解释,但这是一种偶然性解释。据她论述,在早期狩猎采集的历史特定时期,人类用于抵御掠食者的工具过于笨重,以至于群体中的男性能有效使用这些工具,而群体中的女性却不能2。这导致了基于生理性别的劳动分工,其中男性负责保卫群体和狩猎大型动物,女性负责照料幼崽、采集植物和浆果。这种解释以生物学为基础,即男女体能差异决定谁能有效使用现有工具。但这种解释本质上仍是偶然性的,因为如果工具做得更轻巧,所有人都能高效使用,那么群体未必会形成基于生理性别的劳动分工3。
正如卡罗琳·克里亚多-佩雷斯在《看不见的女性(Invisible Women)》中论述的,我们知道工具与技术的设计环节的决策并不总是无辜的;我们或许还想追问,在波伏瓦构想的历史中,是谁在制造工具?以及为什么这些工具未被设计成能兼顾所有人使用的样式?倘若理由是工具若不达到特定规格就无法有效猎杀目标动物,那么这种女性压迫的起源便不具备实质过错。工具只是碰巧必须达到特定尺寸和重量才能发挥作用;又碰巧只有男性能熟练使用这种尺寸和重量的工具而女人不能;正因如此,男女最终分化成不同角色,此后,生理性别角色被塞进更多内涵,直到我们来到波伏瓦写作的时代。无论这是否是对我们真实历史的正确解释,它都堪称对女性压迫阐释的绝佳范例——兼顾生物学和偶然性。

在抛开「用女性独特的生理学或生物学特征来解释其受压迫现象,会使压迫自然化并显得合理化」这一担忧后,我们可以转向激进女权主义者提出的、关于女性从属地位起源的最具说服力的解释。该解释出自葛达·勒纳的著作《父权制的起源(The Creation of Patriarchy)》。在她的书问世前,关于父权制最广为接受的解释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中所提供的。根据恩格斯的叙述,在农业出现前,男女之间存在分工,但社会地位平等。农业兴起后,对密集劳动的需要导致男性对他人劳动的占有。这反过来又催生出私有财产:男性拥有奴隶、牲畜和土地,最终拥有了女性。波伏瓦批评恩格斯未能真正解释这些发展如何导致女性受压迫。她指出:「整个叙述都围绕从公社制度向私有制的过渡展开:却完全没有说明这种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同样,私有财产是否必然导致女性被奴役也未可知」。
勒纳的论述在恩格斯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并回应了波伏瓦的批评,她更完整地阐释了父权制确立的过程。(她指出,父权制可能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以不同方式出现;她着重分析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现有证据,包括原始国家的法律、石碑残片、密封墓葬及其他考古发现。)她主张,父权制的确立过程经历了约2500年,从公元前3100年至公元前600年。勒纳将起源归因于「经济匮乏时期部落间战争的发展」,这「促使拥有军事成就的男性掌权」。脱离采集/狩猎阶段的人群开始四处流浪与征战。被征服部落的男性不易被奴役;监控他们并防范暴动需要耗费大量劳动力。但女性更容易被奴役。强奸可以摧毁她们的意志,更重要的是,强奸可以使其怀孕,而分娩后她们对子女的保护欲将确保她们对征服部落的忠诚。勒纳将其概括为「因子女而屈服」。基于这些原因,当一个部落征服另一个部落时,男性被屠戮,女性则沦为奴隶。
另一种进一步固化女性处境的解释与向农业社会转型有关,因为对部落而言,拥有更多子女——从而获得更多劳动力——变得有利可图。这导致拥有军事权力的男性通过交易换取女性,即通过获取更多生殖能力的方式,为部落补充更多劳动力。勒纳写道,「对私有财产的首次占有包括将女性作为生育者(reproducers)的劳动据为己有」。根据这一观点,女性是最早的奴隶,而男性征服和控制女性的能力则成为之后奴役制度模板。农业革命初期对女性的性剥削,在农业革命后期演变为对人类劳动力更普遍的剥削。勒纳主张,彻底终结女性平等地位的致命一击,是后来有组织的一神教的出现。这些宗教通过打压崇拜生育女神的异教仪式,以及宣扬女性人性不健全的古代哲学思想,进一步降低女性地位,而这些思想后来成为「西方文明的奠基性隐喻」。
勒纳关于男性如何最终获得对女性支配权的历史解释,参考了女性的生物学特征(起初是她易遭强奸/易受孕的特征;后来则是她的生殖劳动能被征用,以满足对生产性劳动力的需求),这能否被视为生物决定论?只有当我们认为,根据这一解释所发生的事情在任何仅仅是可能的历史中也必然会发生时,这个说法才能成立。但正如波伏瓦指出的,世界历史上存在男人将女人视为朋友而非奴隶的可能路径:
女性的失权为她带来毁灭,因为男性站在财富积累与扩张的立场盘算和审视她。然而仅凭这个计划不足以解释她的压迫:基于生理性别的劳动分工本可以是一种友好的结盟。倘若男人与其同类之间的原始关系都仅表现为友谊,那么任何形式的奴役都将无法得到解释。
这种起源故事在上述讨论的意义上的确是本质论的,因为它将任何不具备该基础生物学特征的人都排除在女性受压迫的历史之外。但为何解释女性压迫如何出现——这对寻求瓦解压迫的对策或许至关重要——必须关注包容性,其理由尚不明确。生理性别等级制度如何产生、以及它的生理基础是什么,都是解释性问题,其回答可根据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的一系列标准来评估,例如连贯性、简洁性和解释力。包容性不在其中。倘若包容性成为评估标准,那将是科学的悲哀。
确定生理性别角色形成所依据的特定女性生物学特征重要吗?也许这仅仅是因为女性人类和男性人类在视觉上存在显著差异,进而形成两种可用于解决互补协调问题(即需要差异化分工的问题)的人类「类型」。皮肤色素沉着不会影响一个人的能力,但在历史不同阶段,它仍被当作承载种族社会含义的生理标记,从而为隔离的社会角色和等级制度的正当性辩护。女性身体在通常情况下与男性身体存在可观察的差异,这本身就足够了。自第一轮浪潮以来,大量女权主义文献记录了女性生理性别种姓的成员如何被视为劣等,并被深度社会化,来精准演绎男性强加给她们的种种限制。

其他女权主义著作较少关注女性受压迫如何出现,更着重探讨维系压迫的机制。对阿特金森而言,是作为压迫者的男性;对弗莱而言,是更广泛的威胁与制裁体系;对麦金农而言,是男性对女性性的控制;对费尔斯通和阿特金森而言,是(异性恋)爱情;对维蒂格、德沃金和阿特金森而言,是生理性别的社会构建(及社会维系);对米列特、弗莱、费尔斯通等人而言,是社会性别的社会构建(及社会维系)。
阿特金森在《宣战(Declaration of War)》一文中指出,当时——1969年——女性运动一直在回避指认敌人。运动将矛头指向「社会」,意指那些实施女性压迫的社会制度。但是,她追问,是谁在维系这类制度?她的答案是男性。她指出「女性作为人类在历史上一直遭受屠戮」,她们必须共同迈出第一步,从「被屠戮转向投入战斗(抵抗)」。女权主义是女性与男性、被压迫者与压迫者之间的战争。女性之所以仍受压迫,是因为男性在持续压迫她们(也因为女性没有反抗)。
弗莱将女性受压迫描述为被压制(kept down)或被禁锢(caged in)。弗莱写道,女性的压迫涵盖被强迫为男性提供服务,包括私人服务(如家务、烹饪、跑腿)、性服务(如提供性行为、为其生育子女、为其保持外貌吸引力),以及弗莱所称的「自尊服务」(如给予支持、鼓励、关注和赞美)。对弗莱而言,「女性领域」本质即服务行业1。但女性为何最终会沦为男性的服务者?弗莱认为,他人的威胁和制裁塑造了我们的男性特质或女性特质(而非二者兼具)的行为。她说:「偏离这些模式将面临严厉惩罚,这一事实有力地表明,若非因为威胁这些模式根本不会存在」。她还论述了「双重束缚(double bind)」——即一套强加给女性的矛盾标准,使她们无论怎么做都会陷入绝境。根据这一观点,维系女性压迫的是社会惩罚的威胁或实际执行。而施加这些威胁的不止是男性,而是所有人。(尽管弗莱没有使用「规范」一词,但这正是理解她所指内容的途径:针对男女行为的特定规范确实存在,而个体通过制裁偏离或违反规范的行为来强化并维护这些规范。我将在第三章第3.2节进一步阐述这一观点。)
麦金农将「男性对女性性控制的追求」视为核心问题。对麦金农而言,这种男性对女性身体的控制并不「关乎」生物学,而是在于男性身份和女性身份被社会构建的方式——正是前者对后者的支配正是男性身份的构成要素。在她看来,「是性(sexuality)决定了社会性别」。这种性控制可通过强奸、(拒绝/强迫)堕胎、性客体化或性剥削来实现;这也解释了为何乱伦、避孕、堕胎、性骚扰、女同性恋者的待遇、色情制品、卖淫和强奸皆属于女权主义政治议题。
在麦金农的理论中存在明确的加害者,即对女性实施性犯罪的男性。但同时也有一些尚未清晰结构化的事物,即生理性别/社会性别范畴的社会构建。社会含义可以在并无多少人刻意为之的情况下,随时间推移逐渐积聚;那些对此难辞其咎的个体——正如历史上无数极具影响力的男性无疑做过的——或许早已作古;甚至那些被此类建构定位为劣等者的受害者,也可能反过来助长这些建构的存续。关于生理性别社会建构的论述,我将在下文探讨维蒂希、德沃金和阿特金森的观点时详述;关于社会性别建构的讨论,则将在分析克雷普斯、米利特、弗莱、费尔斯通等学者的理论时展开。
费尔斯通和阿特金森都指出爱情是父权制控制的一种机制。(阿特金森还指出了其他制度,包括婚姻、家庭、性交、宗教和卖淫)。阿特金森认为,与受压迫者「联合(uniting)」是男性防止女性组织反抗采取的精明策略。费尔斯通认为,女性用爱情来换取经济和情感上的安全及情感认同(男性可以通过工作获得后者,但当时的女性大多无法做到)。她认为,真正的爱情需要平等互惠,而当权力失衡时这种互惠无法实现——男女之间的权力失衡始终存在。这类思想很可能促使部分激进女权主义者主张对男性实行分离主义。
莫尼克·维蒂格在1976年的文章《生理性别范畴(The Category of Sex)》中写道,「生理性别不存在」,并且「是压迫创造了生理性别,而非相反」。她坚持认为,「生理性别范畴并非先验地存在于所有社会出现前」。安德利亚·德沃金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不仅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是文化构建的,甚至男人和女人这些生物学范畴也是「虚构、戏谑模仿和文化的构建物」。阿特金森也提出了相同看法:「传统女权主义陷入要求不平等职能获得平等对待的困境,因为它不愿挑战基于生理性别的政治(职能)分类」。她继续写道:
女权主义的困境在于,女人是以女人(women)——或「女性(females)」——的身份遭受迫害的,正如美国的奴隶是以奴隶——或「黑人」——身份受到迫害一样。为了改善处境,今日被定义为女性的个体必须消解其自身定义。在某种意义上,女性必须自我消亡(commit suicide)。
按照这一观点,维系女性压迫现状的正是我们维系并再生产生理性别范畴的事实。一旦我们停止这样做,那种可供差异化对待或社会化的「差异」也随之消解了。所有参与生理性别「社会构建」的人——基本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共谋。(相关解决方案将在下文详述:停止构建生理性别)
除了将生理性别的社会构建(及维系)视为女性受压迫的机制外,其他激进女权主义者将社会性别的社会构建(及维系)视为压迫机制。例如,邦妮·克雷普斯指出问题的症结在于「男性始终以自身为参照而非以女性自身为依据来定义女性」。和阿特金森一样,她认为存在诸多制度使所有生理性别的社会角色(她称其为「生理性别角色」)永久化,包括「爱情、婚姻、性、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瓦解将女性社会化为这些社会角色的过程,将极大促进女性解放。持类似观点的学者还包括凯特·米列特、玛丽莲·弗莱、费尔斯通、阿特金森,以及两个总部位于纽约的激进女权主义团体——「女权主义者(The Feminists)2」和「纽约激进女权主义者(New York Radical Feminists)3」。
在这种观点下,社会中存在着一个界定女性人群应当如何、男性人群应当如何的、复杂的观念网络,且这些观念包含价值判断,使男性得以被置于为优于女性的地位。这些观念虽被应用于物质层面——即男性与女性的生物学差异——但真正造成女性受压迫的是观念本身及社会激励机制(威胁与制裁)。这一宏观图景使我们能够把握许多女权主义者提出的核心观点,包括社会性别本质是一种角色等级制度,或是支配与从属制度;它让我们得以更深入地探究这些观念如何通过社会文化途径传播(例如通过家庭单元、媒体等);并促使我们追问:该体系究竟服务于谁的利益(例如男性的利益,因为它确立了男性的优越地位,并确保女性为其提供服务)。它还让我们能够作出预测,例如不具女性特质的女性和不具男性特质的男性将遭受何种对待。所有这些都是通向瓦解该体系、从而解除女性受压迫现状的路径。
- 作者注:娜塔莉·斯托尔贾将这些观点称为反本质论的「自然化论证(naturalizing argument)」和「多样性论证(diversity argument)」。针对前者,她援引伊丽莎白·格罗斯对「自然决定论」(与生物决定论相对)的论述,该论述『根据「天然」特征来解析女性本质,称这类特征可能是、但不必是生物性的——例如情绪化、非理性、被动等」(Stoljar,1995,p.288,fn.5)。针对后者,她援引了斯佩尔曼的观点(1988)。斯托尔贾本人在为本质论辩护并反驳自然化论证后,提出了自己的多样性论证版本。她驳斥了「存在某种构成普遍女性身份(womanness)的天然内在属性」的观点,理由是该属性「唯一的真正候选人」是「女性人类」类型,而该类型将她所称的「性征不确定者」,以及「异装癖……和变性者」排除在外(Stoljar,1995,p.273)。 ↩︎
- 作者注:她写道:「过去,当需要挥动沉重的棍棒来抵御野兽侵袭时,女性的体力弱势便构成明显劣势:如果工具要求的力量略微超出女性能力范围,这足以令她显得彻底无能为力」(Beauvoir,[1949]2011,Volume I,ch3,p.63)。 ↩︎
- 作者注:波伏瓦是否将自己的解释理解为偶然性尚不明朗,因为她在《第二性》的后半部分写到「贬抑女性代表人类历史的必经阶段」(Beauvoir,1949,p.86)。但这里或许是对黑格尔主奴辩证法类似主张的呼应,其仅意指该阶段对产生我们目前所知的人类发展而言是必然的,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必然(即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皆成立)。 ↩︎
- 作者注:其他群体也曾被迫提供服务,但没有哪个群体像女性这样被彻底收编——以至于作为一个阶级,竟然将这种服务角色内化为对女人身份的自我认知。要阐明当她不再被迫为男人服务时何为「女人」,仍有大量工作亟待完成。正因如此,自我决定权必须始终作为女权主义的重要目标。 ↩︎
- 作者注:该组织也被称为「女权主义者:消灭社会性别角色的政治组织」。她们于1968年从美国全国妇女组织分裂出来,并于1968-1973年间活跃于纽约。其最著名的核心成员是蒂-格蕾丝·阿特金森,其成员还有安妮·科德特(直到 1969 年再次分裂)、希拉·迈克尔斯、芭芭拉·梅尔霍夫、帕梅拉·基伦及希拉·克罗南。该团体认为,女性因内化压迫性的生理性别角色而受到虚假意识的影响。作为分离主义者,她们致力于发展女性文化。 ↩︎
- 作者注:纽约激进女权主义者(不要与「女权主义者组织」或「纽约激进女性(New York Radical Women)」混淆)由舒拉米斯·费尔斯通(离开红丝袜组织后)与安妮·科德特(离开女权主义者组织后)于1969年共同创立。费尔斯通与科德特虽于1970年相继退出,但该团体仍持续运作至1970年代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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