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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主导的跨性别主义主流化中最令人不安的社会危害之一,就是对儿童实施跨性别。尽管这种做法在墨尔本和多伦多等大城市致力于对儿童实施跨性别的氛围下日益常态化,但媒体和学术界对其缺乏批评。我认为,理解该问题的本质的最好方法是将其和优生学实践联系起来。二十世纪初,优生学实践采用性外科手术(Largent,2008)和药物治疗来纠正「不适合生育者」的行为,随后在上世纪中叶采用家庭咨询(Stern,2005)来规范患者的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目前,在澳大利亚,年仅十岁的儿童因被诊断为「社会性别认同障碍」在家庭法庭的默许下被要求服用青春期延迟药物,预计他们将在十六岁使用异性荷尔蒙,并在十八岁时接受手术切除性征(Jeffreys,2006;Owens,2011)。尽管澳大利亚位于该实践前沿,其他国家也在迎头追赶。2009年,在德国,一名十六岁男孩被切除生殖器来成为一个「女孩」(The Telegraph,2009);2011年4月,英国政府同意启动对十二岁以上的青少年使用青春期延迟药物的试验(Alleyne,2011)。这种做法会使这些儿童绝育。令人惊讶的是,关于儿童跨性别缺乏批判性女权主义文献,本章旨在弥补这一不足。
过去的优生学性外科手术和药物治疗与现在对儿童实施跨性别的实践有许多相似之处,本文将对其逐一考察。最显著相似之处在于,两种实践背后都隐藏着社会工程项目。两种实践都基于同一理念,即特定的问题行为具备生物学基础,因此可以通过改变和影响性特征的治疗来「治愈」。在上世纪上半叶,北美和欧洲曾推行社会工程项目,旨在通过绝育来实现控制或消除经济底层群体的目标——其中包括卖淫女、罪犯、被认为是「吉普赛人」的人、道德缺陷者、女同性恋者和男同性恋者——所有这些都被视为「不适合生育」的人群(Dowbiggin,1997;Lucassen,2010)。目前,针对儿童和成人施行跨性别的制度,通过巩固正确社会性别化且异性恋的社会和公民来消除不遵从社会性别规范的现象。两种实践的相似之处在于,其治疗理念的起源都来自性学家或性科学家、生物学家、内分泌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另一个相似之处在于性外科手术的目标群体,优生学家曾将女同性恋者和男同性恋者作为治疗目标,而如今有同性性取向的群体在实践中成为跨性别外科手术的主要目标。这些实践的关联性还在于,它们都曾得到推进其他进步议程的人士的支持,例如通常是社会主义者的性学家,以及部分女权主义者。对当下的跨性别实践而言,情况也是如此,它得到了许多左翼人士和女权主义者的支持,尽管这些群体迄今为止对儿童跨性别问题尚未给予充分关注。
在本章中,我将首先描述当前对儿童实施变性的实践是如何发展的,并以澳大利亚家庭法院的案例进行辅助说明。随后将对传统优生学与儿童跨性别实践中出现的新型优生学进行比较。
6.1儿童跨性别
儿童跨性别实践是成人跨性别实践日益常态化的结果。目前有两个主要利益群体在推动儿童跨性别运动:完成跨性别的成年男性,和部分性科学家,特别是内分泌学家。要求对被认定为「跨性别」的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和治疗的呼声,一直由致力于跨性别者权益的组织牵头,例如英国社会性别认同研究与教育协会(GIRES),以及一些有影响力的跨性别博客作者兼活动人士,如博客劳拉游乐场(Laura’s Playground)的作者劳拉(Laura,n.d.)。这些男性身体的跨性别活动人士通常在人生后期,即四十岁之后才进行转变。这意味着成年男性的骨骼结构和身高让他们很难以女性身份生活。他们认为,早期干预至关重要,能预防他们眼中所谓的「跨性别」儿童经历青春期和随之而来的身体变化,因为这些变化会使日后的转变更加困难,需要昂贵且更复杂的手术才能实现可信且理想的异性拟像。这项游说活动的一个例子是,GIRES 与跨性别者支持组织 Mermaids 在2005年联合举办一场「国际专题研讨会」,以应对医学界内部对治疗儿童这一理念的强烈抵制。该研讨会面向「为经历社会性别偏差(gender variance)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护理的医生」,GIRES 和 Mermaids「与这些专业人士保持密切联系」(Department of Health,2008)。早在三十年前,埃里克森基金会就曾代表成年跨性别者,采用完全类似的游说方式来争取医学界的支持(Billings and Urban,1982)。由 GIRES 牵头的国际运动在2009年取得了一项重大成功,当时内分泌学会发布一份指导草案,建议对于被认定为「跨性别」的儿童,最晚应从十二岁起接受药物治疗来推迟青春期(Endocrine Society,2009)。这些建议主要基于荷兰一间诊所的治疗经验,该诊所长期为十六岁以下的人群开具青春期阻断剂。该指南建议,「符合性别重置资格和标准的青少年,应首先接受治疗来抑制青春期发育」。他们还「建议」,在十六岁左右通过逐步增加异性类固醇剂量,来开启个体期望的、异性青春期发育(Endocrine Society,2009:4)。他们建议在儿童完成以理想生理性别生活的「真实生活体验」后,可以将其转介手术,但「建议」手术应推迟到儿童「至少十八岁」时进行。
对用药物延迟儿童青春期的压力同样来自部分社会性别认同诊所的专业人士。例如,波士顿儿童医院生理性别分化障碍(DSD)诊所的内分泌学家兼联合主任诺曼·斯帕克,曾对进行这种治疗表达出不适宜的过度热情:
没错,我们仍处于十字路口,对应用荷兰青春期抑制方案的前景垂涎欲滴,但我们即没有保险公司的许可支付昂贵药物,也缺乏医疗和精神卫生界的压力来要求这么做。父母们的挫败感正在上升,而知道能做什么在加剧这种情绪。
——Spack,2008:xi
斯帕克当然知道能做什么,他希望拥有更大自由来按照他认为的适当方式治疗儿童。他是2009年内分泌学会指南的作者之一,该指南推荐儿童进行延迟青春期的药物治疗。斯帕克诊所的另一位专家,一位「儿科内分泌学家」,于2012年9月被指控持有大量儿童色情制品(Herald Staff,2012)。检察官表示,政府计划证明该男子「似乎对儿童有长期性兴趣,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基于这些因素,我们确实认为被告对社区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那些从事儿童跨性别治疗的人,需要在动机和能力方面接受更严格的监管。
随着游说团体和性科学家推动儿童跨性别运动取得越来越大的成功,支持「跨性别」儿童家长的在线非政府组织开始出现,并出版相关指导书籍。那些以识别和治疗「跨性别」儿童谋生的心理学家,正通过撰写书籍将该实践常态化。其中一本来自美国的「手册」是《跨性别儿童(The Transgender Child)》,由斯蒂芬妮·布里尔和瑞秋·佩珀合著,该书旨在指导父母识别孩子是否是「跨性别的」,以便他们能够接受专业帮助(Brill and Pepper,2008)。斯蒂芬妮·布里尔自称是男性化女同性恋者和跨性别社区的一员(St. John,2010),她是一名「社会性别教育者」和社会性别谱系教育与培训创始人(Gender Spectrum,n.d.),该机构为「社会性别偏差」的儿童和父母提供支持,并为学校设计社会性别培训课程。瑞秋·佩珀在书封上被描述为一位专门从事「跨性别和社会性别偏差」的治疗师。一些为「跨性别」儿童家庭提供服务的组织,例如美国的 Trans Youth Family Allies(TYFA, n.d.),也在其网站上也提供类似建议。TYFA 的一名董事会成员,安德里亚·詹姆斯,曾在互联网上发布性学家迈克尔·贝利的子女照片并配上淫秽文字(Dreger,2008),只因为迈克尔·贝利曾对跨性别治疗提出批评。对这些人是否适合就「如何对待儿童的未来健康和生育能力」等重要问题提供建议,或许应该打个问号。
父母常被引导将自己年幼的子女认定为「跨性别」。布里尔和佩珀告诉父母,早在孩子十八个月大时,他们就能洞察孩子的跨性别倾向了:
当您十八个月大的女儿的第一句话是「me boy (我是男孩)」,或者您两岁的儿子坚持说他是一个女孩,而且这些回答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都没有动摇或改变时,您可以相当确定您的孩子是一个跨性别儿童。
——Brill and Pepper,2008:2
父母还被建议留心他们年幼的子女是否选择了符合自己生理性别的「内裤」,即男孩不该选带花朵图案的内裤。这些出版物和在线资源的语气普遍带有强制性,家长和专业人士被告知,对儿童进行跨性别治疗是唯一负责任、且公正的出路,甚至它可能是保护孩子免于自残和自杀的唯一途径。
手册的作者之一,瑞秋·佩珀,随后编辑了一本跨性别儿童母亲的故事集(Pepper (ed.),2012),该书将那些在孩子极幼龄时就认定其为跨性别的母亲描述为勇敢和进步的。在一个案例中,一位母亲报告说,她将儿子认定为女孩是因为「两岁时他拒绝玩男孩的玩具」(Pepper,2012:87)。她在儿子六岁时带他去了塔维斯托克诊所,以求被告知儿子患有「社会性别认同障碍」。这位母亲称内分泌学家诺曼·斯帕克是她的「救世主」。另一位母亲在儿子阿利克『三四岁时,觉察到他有些「不同」。他看到我在缝纫,然后大声哭喊「妈妈,不要再做围裙了!求你了!」』(Pepper,2012:109)。还有一位母亲在女儿一岁生日时就认定她是跨性别的,因为她用剪刀剪坏了自己的派对裙子(Pepper,2012:61)。这表明,母亲们打着允许孩子成为他们真正「社会性别」的幌子,极其虔诚又冷酷地给孩子施加生理性别角色限制。
GIRES 在争取医疗专业界支持其首选治疗方案方面非常成功,以至于它在为寻求跨性别者制定医疗护理指南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该指南于2008年由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以一系列小册子的形式发布。该系列包括一本关于「社会性别偏差儿童和青少年的」的医疗护理指南(Department of Health,2008)。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视角,来了解当下医疗从业者被建议采纳的观点。NHS 手册解释说,儿童的社会性别偏差可以通过下面表现识别,例如,男孩说「他们想成为女孩,或实际上是女孩」,以及女孩希望自己是、或相信自己是男孩(Department of Health,2008:4)。手册声称,「严重」的「社会性别偏差」由「由生物学引发」,「婴儿大脑的小部分会沿着与其身体其余部分的生理性别不同的路径发展」(Department of Health,2008:5)。事实上,声称和「社会性别」差异相关行为具备生物学基础的研究证据非常薄弱,而且极有可能像所有旨在证明社会性别差异是天生而非后天决定的大脑研究一样存在缺陷(Fine,2010)。
正如美国出现的,为了跨性别儿童自身利益需要对其进行跨性别的手册和在线资源一样,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的小册子也使用了强烈的说服性措辞敦促医疗从业者接受该实践,并强调他们认为「跨性别」的儿童会在青春期经历极度痛苦。跨性别治疗被合理化成一种避免患儿成年后在「假扮」异性方面遇到困难的方法:『不可逆的影响会造成终身劣势,因为它们往往使「假扮」异性,即在外貌和声音上完全像异性,变得困难甚至不可能』(Department of Health,2008:13)。完成跨性别的成年男性的焦虑在手册里展露无遗,因为它指出,那些没在儿童时期进行跨性别的人『可能在街上「被识破」,因此遭受偏见、骚扰、羞辱,甚至暴力』(Department of Health,2008:13)。「被识破」是异装癖男性圈子中常用的行话,而它的使用表明,有着截然不同经验和利益的成年男性正将自己的担忧投射到儿童身上,而对儿童来说可能完全不合适。
6.2认定「跨性别」儿童
儿童被诊断患有「社会性别认同」障碍,是因为他们表现出社会不可接受的行为,特别是被认为和儿童生理性别不符的行为。因此,我认为,对儿童跨性别应被理解为一个社会工程项目,它与优生学早期对那些被视为从事社会不可接受行为的人进行的性外科手术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早期的问题行为包括长期贫困、同性恋和犯罪等。在本节,我将阐述导致儿童确诊社会性别认同障碍的、不被社会接受的「社会性别」实践。内科医生们面临的困难是,他们需要区分他们认为「真正」需要跨性别处理的儿童,以及那些他们乐于承认的、可能对社会性别有担忧但不希望在成年后进行跨性别的儿童(Department of Health,2008)。NHS 手册未能给实现这一区分过程树立充足信心:
随着青春期临近,诊所将详细评估哪些儿童几乎肯定会发展成跨性别成人,以及哪些不太可能跨性别。目前没有可用的物理测试来检测或衡量可能发展为成人焦虑和变性主义的社会性别偏差。因此,临床医生们必须依赖年轻人对自身感受的陈述、或父母提供的有关孩子言行举止的信息,以及心理测试进行判断。
——Department of Health,2008:17
然而,医生们使用的主要指标很可能是儿童对青春期早期身体变化的反应。不幸的是,如今儿童们的青春期来得越来越早。波士顿儿童医院在治疗「跨性别」儿童时将性早熟年龄界定为:女孩在八岁前,男孩在九岁前(Stafford,2011)。一旦接受儿童跨性别的逻辑,那么儿童可能必须在上述年龄前就被识别并开始药物治疗,因为手册建议应尽早干预,以便在身体变化开始前将其阻断。
2013年,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在新发布的第五版中列举儿童「社会性别焦虑」的诊断标准,此前被称为「儿童期社会性别认同障碍」。这些标准以传统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为基础,而这些刻板印象的构建是为了约束和限制女孩的行为,并在不同社会中为她们的从属地位提供正当化理由。与之相反,男孩们行为的构建则用来合理化他们的优越地位。患有社会性别焦虑的儿童必须「强烈渴望成为另一种社会性别,或坚持自己是另一种社会性别」。他们属于「另一种社会性别」的指标包括:
对于男孩,强烈偏好异装或模仿女性的着装;对于女孩,强烈偏好穿着典型男性特质的服装,并强烈抵触穿着典型女性特质的服装;在假扮和幻想游戏中,强烈偏好跨越社会性别角色;强烈偏好属于另一社会性别的典型玩具、游戏或活动;强烈偏好另一社会性别的玩伴;对于男孩,坚决拒绝典型男性特质的玩具、游戏和活动,极力回避粗暴嬉闹式游戏;对于女孩,坚决拒绝典型女性特质的玩具、游戏和活动。
——Winters,2011
这些儿童还应「在社交、职业或其他功能领域,存在临床上的显著痛苦或功能损害」。这些诊断标准在实践中的应用方式可以从澳大利亚家庭法庭在批准儿童使用推迟青春期药物的案件判决记录中得知。
6.3澳大利亚的案例
澳大利亚走在对儿童跨性别的前沿,通常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提出请求,再由家庭法庭裁定执行。2004年,当家庭法院裁定一位名叫「亚历克斯」的十三岁女孩能开始跨性别时,距离内分泌学会发布关于相关操作指南还有五年(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04; Jeffreys,2006)。此后,法庭开始下调授权这类实践的年龄。2008年,一位十二岁的女孩「布鲁迪」被允许跨性别(Family Court,2008)。到2011年4月,获得授权的年龄最小的儿童是一位名叫「洁米」的十岁男孩,据称他已经以女孩身份生活了三年(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在这些法庭案件中,法庭采纳了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社会工作者和父母的证词,来诊断儿童患有该障碍,从而准许其开始治疗。「洁米」的案例提供了一个关于这种做法如何运作的有用例子。洁米当时是一对十岁零十个月大双胞胎男孩中的一个。法庭对准许洁米跨性别的裁定十分顺利,因为他被认定为「一个有金色长发的、非常有吸引力的小女孩」,也就是说,他完美符合女孩应该长什么样的文化刻板印象(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Reasons for Judgement,2)。洁米的父母提供了必要证据证明,他们的儿子患有社会性别认知同障碍,他们说他:
大约在两岁半到三岁半时,第一次认同为女性社会性别(庭审记录用了女性人称代词)。她选择女孩的玩具,开始认同电视或电影中的女性角色,并告诉她的母亲:「妈妈,我不想要小鸡鸡(willy),我要阴道。」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Reasons for Judgement,12
他还「寻求女孩间的友谊」(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Reasons for Judgement,14)。根据他母亲描述,「转折点」是洁米想在全家外出看《歌剧魅影》时穿一件「舞会礼裙」(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Reasons for Judgement,17)。洁米在2007年10月被带去看精神科医生,并于同年12月确诊患有社会性别认同障碍,那时他年仅七岁。
法院专家裁定他们审理案件中的儿童是否以恰当的方式展现社会性别。因此,证明洁米的女性社会性别的证据源于以下事实:他『立志成为「一位流行女歌星」』,并以「非常女性化和创意的方式」在男性精神科医生面前进行表演(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 42)。一位专家解释说,尽管「洁米有着典型的男性生殖器,包括正常的阴茎和睾丸。她的染色体是典型男性」,但他「看起来在各方面都令人信服地像个女性」(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50)。我们从 GIRES 看到的用于推动儿童跨性别的道德压力论点,也在法庭上被提出。C医生说,为「防止洁米在男性青春期发展时经历心理痛苦」,推迟洁米的青春期刻不容缓(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54)。C医生说,洁米「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和行为困难的风险在增加,其中包括严重抑郁、焦虑障碍和自我伤害的风险」(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11:63)。
在家事法庭听证女孩跨性别的案件时,诊断标准会随之变化,以反映对男孩应当如何表现的刻板印象。以十二岁的「布鲁迪」为例,她母亲形容她总是表现出:
我会描述为像男孩的样子,她喜欢穿得像个男孩,当我们去买衣服时,(布鲁迪)总会从商店的男装区挑选衣服……她从大约六岁开始穿男孩内裤。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2008:55
内裤选择似乎很重要,因为多个提供识别应该跨性别的儿童建议的信息源中都提及内裤选择。在布鲁迪的案例中,和2004年接受跨性别手术的「亚历克斯」一样,加速治疗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些女孩非常愤怒(Jeffreys,2006)。布鲁迪表现得非常有攻击性,还经常欺负年幼的妹妹。尽管普遍认为,跨性别治疗能缓解儿童最严重的极端行为,然而家事法庭案件中儿童愤怒的原因未被深入探究。因此,对儿童跨性别可以作为一种儿童行为管理模式。
澳大利亚唯一一间治疗「跨性别」儿童的诊所位于墨尔本皇家儿童医院,因此,上述案件中的儿童很可能是在那接受治疗的。在一项关于治疗有效性的研究中,该诊所宣布,自 2003 年成立到 2011 年期间,前来就诊的儿童数量增加了「八倍」,意味着每年从一名儿童增加到八名儿童(Hewitt et al.,2012)。这种增长被解释为源于对治疗可能性的认识提升——「对患有 GID (社会性别认同障碍)儿童的医疗服务意识的改善」——而非该问题发生率的实际增加。这种增长确实可能是由对该现象及其治疗的推广宣传所致。然而,与其说这让更多本身就存在某种本质性且始终存在问题的儿童站出来,不如说这种宣传通过让父母将幼儿身上的普通行为认定成身份认同障碍,并在孩子身上植入这种理解从而制造出「跨性别」儿童。该诊所指出,在其所有患者中,社会性别焦虑大约在三岁左右出现,尽管这些儿童通常到「平均年龄」十岁才前来就诊。
或许令人惊讶的是,考虑到目前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相当极端的荷尔蒙和手术治疗形式,在社会科学文献以及女权主义学者中,对儿童跨性别缺乏批判。这很可能是由于在过去二十年中,对跨性别实践的批判性分析已经衰退到几乎不可见的程度。
6.4跨性别主义批判文献缺失
尽管二十世纪初的优生学实践以社会控制和社会工程为目的,对不适合生育群体进行性外科手术和绝育,和二十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对成人和儿童进行跨性别之间存在重要关联,但在学术文献中,这些实践并未被联系起来。事实上,当今政治和社会科学领域几乎没有关于跨性别现象的批判性文献。批判儿童跨性别的社科著作,除少数例外(Gottschalk,2003;Jeffreys,2006),几乎完全缺失。社会科学中关于「跨性别」儿童的文献数量正在增加,但这些文献既不具备批判性,更不具备分析性。其中包括为社工、父母(Brill and Pepper,2008;Mallon,2009)和教师提供的指导手册。所有这些文献都在谈论「确认」「跨性别」儿童,从下面两个例子的标题中可以看出它们的积极态度:「与青春期前期的跨性别儿童及其同学共处:只需支持」(Luecke,2011), 以及「跨性别友好的学前教育」(Dykstra,2005)。不幸的是,目前和儿童相处的专业人士和父母很可能相信,社会性别偏差由生物学决定而非社会构建的。
尽管社科文献中缺乏针对跨性别实践的批判性工作,但临床文献中正开始出现批判。例如,心理学家苏珊·朗格和詹姆斯·马丁认为,童年期社会性别认同障碍的诊断「主要是为推进政治或社会议程服务」 (Langer and Martin,2004:19),并且「心理健康界」应该「对将童年期社会性别认同障碍(GIDC)作为一种认可的诊断类别采取坚决反对的立场」(Langer and Martin,2004:19)。其他心理健康专业人士正在对童年期和成年期社会性别认同障碍诊断进行批判,特别是它如何促成对同性恋的社会控制(Bower,2001;Wilson et al.,2002)。然而,无论是早期的批判性文献,还是当下开始出现的心理健康专业人士的批判性研究,都不曾将任何形式的跨性别现象与优生学历史联系起来。在下一节,我将指出对儿童跨性别和优生学实践之间的一些关联,或能有助于推动更具批判性的社会科学文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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