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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女性专属空间的重要性
研究中涉及的大多数组织都致力于提供仅限女性的空间。她们的使命宣言是「由女性为女性服务」——尽管有些组织也确实为男性提供服务——且少数组织准备雇佣男性,在接受访谈时,只有一家组织这样做了。受访者一致认为,她们的服务为来访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空间。在反性侵中心(CASAs)和收容所的案例中,她们关注的是如何免受施暴者侵害,而施暴者绝大多数是男性。在女性健康中心的案例中,其目标是提供一个安全空间,让她们能与受过专门培训、能够应对女性健康和福祉需求的女性医疗专业人员讨论敏感的健康问题。因此,这些机构通常由女性组成员工队伍,而男性通常在法律上被明确排除在外,这得益于平等机会法的豁免条款。受访者展现出了在多年致力于服务女性安全、隐私和尊严需求的过程中所积累的专业知识与智慧。
以下受访者评论展示了她们对提供女性服务的重视,女性的需求在其中得到满足,并且能在免受男性支配的安全环境中分享经验。编号为CASA5的受访者说,
我们的来访者仅限女性,(我们的服务)是在「女性之家」中运营的,所以它是严格的仅限女性的空间。即使需要请技工,(我们)也会尽一切努力寻找女性技工。所有员工都是女性——根据平等就业机会法(EEO),我们拥有豁免权。
编号为WH1的受访者在女性专属环境的重要性上展现出敏锐的认知:
我个人感触最深的一点是,对那些曾经遭受暴力或正在遭受暴力的人潜在影响……当她们踏进这里的门槛,她们会感到安全……所以你肯定不会想要危害到这点。(我们的庇护所)有以女性为核心的悠久传统,多年的工作让我们在女性身体,情感和社会健康问题等方面发展出丰富的专业知识。由于我们的员工也全是女性,所以这里有很多互动和安全感。这是一个合作性的全女环境,可以在其中工作并免受男性侵扰。
受访者们还认为,女性空间为女性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意识觉醒论坛,女性能在其中分享关于暴力的故事和经历,并了解男性支配如何被制度化。编号为CASA5的受访者解释说,女性空间
赋予她们发声机会……使她们意识到(男性暴力)不是女性自身的问题,她们没错。这能赋予女性力量。通常在更广阔的世界里,女性被男性支配…… 如果有男性在场,考虑到她们是男性暴力受害者,女性会感到失权。
编号为WR2的受访者表示,即使是一名男性技工,也会以一种有问题的方式改变女性庇护所的氛围,削弱那里的安全感,
我能感觉到,只要有男性来维修复印机或类似情况时,这里就会突然弥漫着一种潜在的紧张氛围,尤其是有来访者在场时……不知何故,这里的氛围就变得不一样了。
8.7雇佣跨性别员工
那些制定了正式雇佣政策的服务中心,其政策通常聚焦于是否雇佣男性,而从未提及进行跨性别的男性。一些中心制定了非歧视政策,对男性和女性员工持开放态度,但通常大多数员工都是女性。五位受访者曾正式向法院申请法律豁免,因此能在服务中合法地排斥男性;而其他中心虽有排除雇佣男性的非正式政策,但尚未在法律层面将这种排斥正式化。部分受访者评论说,来访者们,包括男性来访者,绝大多数都偏好女性咨询师。正如编号为CASA1的受访者解释的,「这是应需求而产生的全女性员工制。即便男性客户可以要求男性咨询师,他们也更倾向于选择女性。在过去四年中,我们仅收到三次要求男性咨询师的请求。」
那些申请法律豁免以被允许只雇佣女性的中心,通常没考虑过雇佣男性身体跨性别员工的问题。受访者们对跨性别准入政策的看法存在明显分歧,其立场完全取决于是否相信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真的是女性的说法,以及她们是否重视「生为女性并作为女性抚养长大的人」和「生为男性并作为男性抚养长大,且在成年后认同为女性的人」 之间不同的社会化经历。少数受访者(四人)表示,她们倾向排除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因为她们认同女性和男性经历的社会化过程间存在根本不同,正如编号为CASA2的受访者解释的:
我们有着严格的仅限女性政策……男跨女的跨性别者(MTFs)在定义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的男权文化中成长,拥有不同的经历和故事……我们不会雇佣跨性别者担任咨询师。但这个问题从未被讨论、解决和或挑战过。
影响受访者们对雇佣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看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她们之前是否有过与这类人作为员工或来访者打交道的经验。有两位受访者所在的中心曾雇佣完成跨性别的男性作为员工。编号为CASA5的受访者就在其中一间机构就职,她强烈支持仅限女性的空间,并坚信男性身体跨性别者不是女性。她说,
我们有过和一位跨性别者打交道的经历。这对我们机构来说是个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对什么是女性缺乏共识……那些声称自己内心是女人的男人,根本不知道作为女人意味着什么。
编号为CASA5的受访者和那位男性身体跨性别员工的共事经历,导致员工中爆发严重分歧,受访者所在机构当时正试图解决这一分歧:「(内部)存在大量争论,该问题依然存在争议。」
8.8男性身体跨性别者作为来访者
上述女性服务中心更普遍的做法是,就是否接纳拥有男性身体的跨性别者作为来访者制定政策,而接纳他们所产生的影响因提供的服务类型而异。女性健康中心的工作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旨在理解和处理女性特有的健康问题。她们既未接受处理生理性别重置手术和荷尔蒙治疗相关问题的培训,也未接受应对男性身体跨性别者所经历的特殊心理健康问题的培训,这些问题包括被质疑社会性别认同的创伤、公开跨性别身份、经历转变和适应作为一名男性跨性别者的生活。为男性身体的群体培训员工并提供资源,不可避免地会分散原本用于女性健康领域的精力和资金。本研究中,所有女性健康中心都只接受她们视为女性的来访者,但对其中部分中心而言,这一范畴也包含男性身体跨性别者。那些接纳拥有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的中心基于这样一种信念:一个认同为女性的男性就是女性,即便他们没有女性解剖结构,并可能仍然保留阴茎。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机构将女性身体跨性别者排除在外,因为她们认为,一个自我认同为男性的女性就是男性,尽管她们有着女性解剖结构。然而,女性身体跨性别者确实承受着与非跨性别女性相同的健康问题,还有手术和荷尔蒙造成的伤害,因此可能更适合在女性医疗设施中接受治疗。编号为WH2的受访者解释说,尽管她想以涉及不同类型的健康问题为由拒绝接纳男性身体跨性别者,但她担心,采取任何其他做法都会导致资助流失,因为政府资助机构制定了反对这类歧视的政策。
尽管编号为WH1的受访者所代表的中心将面临女性健康问题的女性身体跨性别者拒之门外,但却准备接纳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尽管该中心对后者的健康需求并无相关培训和知识。对此,编号为WH1的受访者解释说,一家跨性别支持团体曾和她所在的中心取得联系,希望中心帮助男性身体跨性别者检测其荷尔蒙治疗,还提供了跨性别相关信息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建议。编号为WH1的受访者承认,在制定跨性别有关政策时,内部曾围绕「女权主义、针对女性的暴力,以及女性的定义」 展开「激烈讨论」。在她的印象中,讨论后中心大多数员工都同意应当接纳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然而,一位当时在中心工作的邮件受访者却表示,员工之间因立场极化而产生的冲突非异常严重。她曾参与和男性身体跨性别代表的讨论,当她询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去跨性别支持团体满足自身需求时,其中一人「滔滔不绝地谈到渴望被接纳为女性,并渴望身处女性之中……通过身处女性之中来确认其身份认同」。 看来,跨性别健康方面的专业知识的重要性远不如进入仅限女性的服务场所,以及实现让女性工作人员承认他们是「女性」这一目标。对于跨性别的男性来说,参与和入职女性服务机构具有一种特殊功能,这和这类机构设立的初衷无关,即获得其「女性身份」被女性肯定的机会。
在女性家庭暴力庇护所/收容所和强奸危机中心接纳男性身体跨性别者作为服务对象,其涉及的问题与女性健康中心截然不同。此类针对女性暴力的施暴者是男性,而这些设施提供的空间旨在让女性感到安全,免受男性施暴者的任何威胁,或免受因见到男性及由男性处理事务而产生的应激反应。尽管男性身体跨性别者也会遭受暴力,但施暴者不太可能是女性,虽然他们可能希望身处一个没有非跨性别男性的空间,但这不应以牺牲女性幸存者的需求为代价。本章研究中的受访者们对此观点不一。编号为WR2的受访者在被问及男性跨性别来访时,立即回答:「不,我们非常明确,我们只为妇女和儿童服务」,但她随后进一步思考了自己的回答,说道:「啊,我想如果她认同为女性,嗯,我想她会符合标准。」 编号为CASA5的受访者对如何回应男性身体跨性别来访者的问题感到不确定:「男性和女性的社会化经历是不同的……我对自身所持立场感到矛盾和困惑。它带给我一些矛盾的东西,非常复杂。」 最终,她以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实际上并非女性为由,重申了保留仅限女性空间的必要性。她建议应为跨性别群体提供单独的服务。遗憾的是,对男性身体跨性别者而言,这样的单独服务可能无法接受,因为它无法满足仅限女性的服务所能提供的、对其「女性身份认同」予以肯定的需求。反性侵中心(CASAs)和女性庇护所提供的一项服务是由专业咨询师主持的团体讨论治疗,正是在这一重要设施中,关于男性身体跨性别者与女性来访混合的问题引发最强烈的担忧。编号为CASA5的受访者说道,「这会剥夺一些(女性)的安全空间」。编号为CASA6的受访者有过尝试带领男女混合团体的经验,她觉得,她的女性来访者会反对男性身体的跨性别者在场,因此她们必须有权选择不包含这些人的独立小组——而这将需要额外的资金和资源。
编号为WR1的受访者的经历说明,接待男性身体跨性别来访可能产生的问题。WR1所在中心制定了非歧视政策,并且其来访主要由主流医疗服务机构和警方转介而来。因此,她们觉得除了接受一切被转介过来的人之外别无选择。WR1就接待过一名以女性身份被转介的来访者,此人当时穿着女装。工作人员通过其惯性动作和喉结意识到,此人要么是名异装者,要么是已经跨性别的男性。然而,由于此人是被转介来的,受非歧视政策约束,她们别无选择只能接纳他。起初,她们将他安置在一个女性住宿单元内,但女性们提出投诉,表示她们「不想让一个长着阴茎的人和她们待在一起」。其中一位女性说:「我才不会进去,他有阴茎。」 这位跨性别者无法与妇女及儿童安置在一起,最终不得不让他单独占用一个单元长达六周。结果是剥夺了女性的空间,并将这名男性的需求置于那些需要庇护的女性需求之上。这类情况令庇护所工作人员倍感压力,因为她们不知如何处理,同时担心因歧视触犯法律。最终,她们被迫歧视女性,转而优待一个拥有完整男性生殖器的男性身体人士。在这家旨在服务女性需求的庇护所案例中,跨性别包容政策导致作为男性被抚养长大且具有男性生理特征的人的利益凌驾于女性利益之上。
8.9跨性别包容政策
随着立法变革承认男性身体的跨性别者为女性,使其能够使用女性服务,跨性别活动家们制定了最佳实践指南,指导服务提供者如何欢迎这些男性人士。这些手册能充分说明,作者对女性从属地位的运作方式缺乏理解。例如,一本由加拿大跨性别活动人士编写的手册——该手册极具影响力,并被作为资源提供在人权与平等网站、工会网站以及同性恋网站上——主张,女性不必因男性身体跨性别者担心自身安全,因为他们在庇护所中对女性造成风险的可能性并不比任何其他「女性」更高(Darke and Cope,2002)。这本跨性别包容政策手册指出,「没有证据表明跨性别……女性在言语或肢体上比其他女性更具攻击性」(Darke and Cope,2002:84)。事实上,有大量证据表明,无论男性是否选择转变,他们都对女性施暴(Romito,2008);但手册作者通过将男性身体跨性别者认定义为 「女性」,从而规避了这一难点,使其不再属于对女性实施暴力的那一类人。遗憾的是,这种策略并不奏效,因为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看到的,同样有大量证据表明,寻求跨性别的男性同样会出现在强奸和谋杀女性的罪犯之列。
这本加拿大手册在对女性安全问题视若无睹后,转而以更具同情心的态度考量男性身体跨性别者自身在庇护所或收容所中面临的问题,例如,如果他们仍然保留阴茎,可能在「隐私」方面感到焦虑。手册称,大多数住宿点都配有独立浴室。如果有阴茎的人必须和一名女性共住一室,可以搭建一个「临时屏风」,这样他们在更衣时阴茎就不会被看到。然而手册表示,要求跨性别者去浴室更衣是不可接受的。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的重点不是庇护所中脆弱且往往身心受创、不愿见到阴茎的女性,而是拥有阴茎的人的感受。该手册指出,要求跨性别者使用单间「无异于隔离」,同样不可接受。它称,仅仅因为一个女性曾因暴力遭受创伤,并因跨性别者的男性生理特征产生应激反应,并不能成为为这种隔离的借口。作者建议,对于遭受男性暴力的女性来说,不得不在卧室里面对男性特征或许有所帮助,因为「幸存者疗愈过程的一部分,就是学会将她的施暴者与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人区分开来:无论是非跨性别女性强壮的手臂,还是跨性别女性蜷曲的红发」(Darke and Cope,2002)。我们被告知,男性身体跨性别者能帮女性克服接纳陌生男性作为亲密伴侣的担忧。 手册以一种专断的口吻告诫道:「法律在这一点上是明确的:他人的不适感不能构成歧视的理由。」 通过这种方式,女性的安全与尊严让位于那些坚称自己是女性的男性的舒适感。
该手册探讨了一个对女性安全至关重要的问题:女性是否可以要求不和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合住一间双人房。它给出的答案是她不能这样做,她要么被迫与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同住,要么离开该设施。对于她来说,与一个具有男性生理特征、并且很可能保留阴茎的人进行最亲密的相处完全是强制的。手册将这种情形类比为一名女性拒绝与「女同性恋者、有色人种女性、或女性原住民」 合住——而这些都是具备女性生理特征的人,并不属于对女性施暴的阶层。手册总结道:「如果一位住户宁愿离开也不愿意和一名女同性恋者、跨性别女性,或老年女性同住一室,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换句话说,她被视为因心存偏见主动选择流落街头,并自愿放弃庇护所的席位(Darke and Cope,2002:87)。
对于希望由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就其经历的暴力和强奸问题进行辅导的顽固女性,该手册给出了同样冷酷且麻木的建议:
如果一位服务使用者说,她不愿和残疾女性、或她「知道」是女同性恋的女性交谈,你可以用处理以下情况相同的方法来应对。你可以提醒她,在你们的机构歧视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所有工作人员都具备提供服务的充分资质。
——ibid.
遭受创伤的女性因被指控歧视和偏见而被负罪感绑架,并在威胁下被迫顺从。这种旨在强迫女性与异装男性或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同住、同浴及交往的荒谬类比,并未使所有女性服务机构,特别是那些保留女权主义人员和原则的机构,同意接纳男性。实际上,在温哥华强奸援助中心的案例中,女性争取仅限女性服务的权利取得重大胜利。该案例可能预示着,加拿大手册中展露的野心将无法实现,因为它确立了女性反暴力服务机构的权利,特别是拒绝跨性别男性加入其机构的权利。
8.10强奸危机热线上的男性身体跨性别者?温哥华强奸救助中心
针对强奸危机热线是否应包容跨性别者,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测试案例是温哥华强奸援助和妇女庇护中心案(Vancouver Rape Relief and Women’s Shelter,下文简称VRRWS)。VRRWS提供的服务之一是二十四小时强奸危机热线,在面临跨性别者挑战时,该热线平均每年接听约一千五百起求助电话,求助者均为遭受男性性侵,包括强奸、乱伦、其他形式的性暴力和性骚扰的女性。1995年,VRRWS拒绝为一名术后的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尼克松提供培训。尼克松一直试图成为该中心的辅导员,但因其男性外貌被认定为男性(Mathen,2004)。VRRWS的立场是,女性在提供服务人群面前必须感到安全,如果一名男性或一名并非始终是女性、且在成长过程中具有男性身份的人,向一位男性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那么这种安全感就会受到损害(Mayeda,2005)。
尽管被拒绝参加同行辅导员培训,尼克松被邀请以其他身份支持该中心,例如参与筹款。但尼克松坚持要担任同行辅导员,并对VRRWS提起人权投诉。VRRWS曾寻求庭外和解,但尼克松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赢得出任辅导员的权利。尼克松的理由是,机构必须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或职位要求对个体进行评估。正如VRRWS的创始人李·莱克曼指出的,如果尼克松胜诉,这将为男性被视为有资格担任任何女性组织的所有职位打开大门(Murphy,2012)。这还可能为优势群体(例如白人、中产阶级、男性等)在代表原住民或少数民族群体的机构任职开设先例。
2002 年 1 月,仲裁庭裁定尼克松胜诉,理由是VRRWS未能证明 「作为女孩和女人的经历是成为女性强奸和家暴同行辅导员的必要条件」。2003 年 8 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对仲裁庭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并撤销该裁决,改判支持VRRWS。2005 年,尼克松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同年 12 月,上诉法院一致裁决VRRWS胜诉,允许其在筛选志愿者时排除那些「生理性别为男性且作为男性抚养长大的人」,且VRRWS有权决定其成员资格。2003年12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BCSC)的裁决设立先例,目前该裁决已在仲裁庭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四十二个裁决中被援引(Sisyphe,2005)。该案例在加拿大也被加拿大原住民引用,他们成功辩称有权拒绝一名申请担任原住民组织执行主任职位的非原住民男性。尼克松诉温哥华强奸危机救助中心案在加拿大的女权主义和女同性恋群体中造成了深刻分歧,并恶化了政治氛围。
当女性服务允许跨性别者进入时,它们可能会失去女性专属的身份,不得不放弃其创立之初的目标。例如,由著名的女同性恋活动家德尔·马丁和菲利斯·里昂创立、旨在为女性,尤其是女同性恋者,提供医疗和健康教育的旧金山女性健康服务中心,已经将其名称从莱昂-马丁女性健康服务改为莱昂-马丁健康服务,因为它现在也为跨性别群体提供医疗保健服务(Lyon Martin Health Services,2008)。
8.11身份政治和服务提供
除跨性别者外,还有其他「身份认同」与身体不符的人群正在建立在线社群并争取权利。当针对特定弱势群体的服务面临那些仅在心理上认同这些群体的人士提出的需求时,这可能会给其他形式的服务提供带来潜在问题。如果政策规定残障设施及服务机构必须接纳「残障认同者/跨健全者(transableists)」作为服务对象,那么其工作人员在资源的最优利用方面,可能面临与经营女性庇护所的员工类似的困境。毕竟,跨健全者是认为自己拥有残障身份的身体健全者,他们对支持的需求方式可能与真正的残障人士完全不同。在某些案例中,如果一个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同时扮演残障人士,那么为满足一个具有多重妄想的人的需求而投入的工作和精力,可能被视为是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家地理》禁忌系列纪录片曾介绍过一名残障认同者克洛伊·詹宁斯-怀特,他同时也是一位男性身体跨性别者(Jennings-White,n.d.)。克洛伊以截瘫者的身份坐在轮椅上生活,但实际没有任何残疾。纪录片并未提及克洛伊不是女性,只是处理了其涉及的扮演行为,即残障认同主义(transableism)。克洛伊(原名克莱夫)是一位拥有剑桥大学博士学位的科学家,他的爱好通常是身体健全者才会从事的活动:攀岩(ibid.)。在开始假扮残疾人生活前,他是一名拥有两名子女的已婚异性恋男性。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克洛伊要求入住专为残障人士设置的特殊住宿单元,机构是否会为其提供安置。这类主要由男性发起的、主张对残疾、种族、社会性别认同的权利,而其本人并不具备和这些范畴相关经历或生理特征的问题正变得日益严重,且不仅限于跨性别主义。
8.12最私密的女性空间——女性身体
对女性而言,最重要的空间就是她们的身体。女权主义者认为,男性对女性身体的侵犯和占用构成女性从属地位的基础。历史上,男性在婚姻或卖淫中将女性作为财产进行买卖和交换,以便利用她们的身体进行性行为和繁衍(Lerner,1987)。试图从男性个体及父权法律和制度中夺回对自身身体控制权,是女权主义活动最重要的根本动力,因为没有这种控制权,女性就无法获得其他任何形式的自由。堕胎权一直是女权主义行动的关键,因为一个无法控制生育的女性会沦为他人目的的工具。同样,女性定义自己性取向的权利——无论选择独身、还是选择与精心挑选的他人建立性关系——都被视为女性自决权的核心。因此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和世世代代试图控制女性身体的男性一样,认为这是一个需要占领的重要空间,或许并不令人意外。
一些跨性别活动者试图强迫女性开放阴道供这些男性的阴茎进行性使用,这和女性的性自决权直接冲突。政治学家卡罗尔·帕特曼称为男性准入权的一个极端典型的案例是,一些跨性别活动人士目前正试图通过愧疚感绑架,以强迫女同性恋群体允许阴茎进入她们的身体(Pateman,1988)。这种做法正通过一场旨在打破跨性别活动人士所谓的「棉花天花板」的运动推行。该术语源于女权主义对「玻璃天花板」 的理解,即女性在公共领域面临的、阻碍她们进入男性核心圈层的障碍。「棉花天花板」一词由跨性别色情演员德鲁·德沃发明,代指女性内裤,它是构成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的阴茎插入的最后一道屏障(Garmon,2012)。女性和女同性恋者拒绝为这些阴茎服务是一种急需认真对待并克服的问题,该观点竟然得到如此普遍的认可,以至于主流机构「计划生育协会」 在其 2011 年于多伦多举行的名为「愉悦与可能性」的会议上,专门举办了一场关于棉花天花板的工作坊。该工作坊仅面向男性身体跨性别者开放,也就是说,在这个女性被排除在外的空间里,这些男性可以讨论如何进入那些抵制其魅力的女同性恋者或「非女同性恋」女性的身体的策略(Planned Parenthood,2011)。
该工作坊名为 「克服棉花天花板:为酷儿跨性别女性打破性阻碍」,由跨性别活动人士摩根·佩奇主持(Page,2011)。工作坊的介绍写道,
工作坊将通过小组讨论和对手工创建这些障碍的视觉呈现,来探讨酷儿跨性别女性在更广泛的酷儿女性社群中面临的性阻碍。参与者们将共同识别这些障碍,制定克服障碍的策略,并建立互助社群。
——Page,2011
这场运动依赖愧疚感绑架,通过指责那些反抗的女性是恐跨症或跨性别厌女症,试图以此诱导她们接纳违背意愿的阴茎进入自己的身体。在棉花天花板运动中,女性的性自主权被重新定义为对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的歧视,且理应受到激进反抗。以这种方式发起运动、试图进入女性身体的男性身体跨性别活动者将他们的阴茎称为「女士棒(lady’s stick)」。这一令人惊讶的术语的起源颇具暗示性。该词常用于跨性别色情制品,内容通常是有阴茎的男性为了男性消费者的性愉悦卖淫。例如,一个名为 Shemale Models Tube 的跨性别色情网站对视频中一名男性身体跨性别者的描述是:「Ms. Meat是个饥渴的女孩,她喜欢让人整天吮吸她的女士棒」(Shemale Models Tube,n.d.)。然而,要求女同性恋者和女权主义者放弃质疑,只为迎合这些有阴茎的男人的性幻想生活,简直是无稽之谈。女性的基本诉求,即拥有自主定义性取向、选择自己所爱之人的权利至关重要且不容妥协。
8.13本章结论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通过与男性分离来创造政治和社会空间的实践成为女权主义基本原则之一。同样,建立专门面向女性的服务机构是那个时代的胜利,并在改善女性健康和安全方面取得极其重要的成果。早在 1979 年,埃斯特尔·弗里德曼就论证,女性专属空间对二十世纪早期的女权主义同样至关重要:「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女权主义的衰落,部分原因归咎于对女性文化、尤其是独立女性机构的普遍贬低」(Freedman,1979:524)。跨性别挑战是导致第二轮女权主义创造的女性专属空间和服务衰落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此过程中,它在女权主义和女同性恋社群内部引发严重冲突,分散了她们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导致幻灭感和某种程度的绝望。对当下女权主义复兴至关重要的女性服务和女性空间如果想要持续存在或重新建立,那么女性在没有男性的情况下集会的权利——无论他们是跨性别还是非跨性别男性——必须得到促进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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